1月12日,刚刚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赵克志面向国旗,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 本报记者摄 1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1月12日下午,省会太行国宾馆柏坡厅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选举产生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任命的省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我省制定了具体办法,明确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或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各市和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