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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3 13:42:00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政府提出的《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历程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抓协同、治污染、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基础设施水平大幅跃升,城乡统筹步伐加快,居民生活逐步改善。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6项主要指标中,除城镇化率、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两项预期性指标与规划目标有一定差距外,其他24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总的看,“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较好。同时,也应看到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总体不高,产能过剩等结构性矛盾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偏弱,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凸显,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改革开放相对滞后,政府职能亟待进一步转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省政府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结合京津冀“十三五”规划要求和我省实际,设置了经济发展、创新驱动、生态文明、民生福祉4大类28项指标。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等规划目标;提出了到“十三五”末,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3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左右和45%左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0万人和3490万人等规划目标。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政府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了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坚持了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指标设置突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目标安排兼顾了需要与可能,积极稳妥,符合我省实际,建议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为保证“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GDP能耗等规划目标的考核,切实把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落到实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化办法,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和并购重组,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切实抓好“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聚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注入新技术、新管理、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坚持以农业现代化目标为牵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一步对创新发展做出具体安排,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厚植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生态;创新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改革科研评价和奖励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才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切实发挥好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从制度供给、政策支持入手,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不断增强依靠创新推进新动能生成和传统动能提升的能力;加快质量强省步伐,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创新的基础作用,增强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双向开放新格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建设好“四个清单”,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着力营造扶商、安商、惠商的良好市场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守金融安全底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规范各类投融资渠道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提升分类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高水平“引进来”与高质量“走出去”并重,深化开发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京张联合办冬奥”等重大战略机遇,支持高端装备、富裕产能和优势资本积极走出去,加快形成双向开放新格局。

  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等领域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化户籍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为人口集聚、就业吸纳、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节点城市适度扩大发展空间,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加速推进城镇之间要素流动,形成有效带动发展的城市经济新引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物联网、大数据等产业加快发展,打造低碳城市、智慧城市新面貌;突出文化内涵、强化科技引领、创新治理方式,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安全宜居的现代都市建设步伐。

  五、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绿色生态建设。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抓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积极拓展生态保护空间;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合作治理的机制和办法,不断扩大环境治理成效;坚持防治并举,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落实科学治霾、依法治污,认真做好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投入,推进燃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统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六、坚持共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同步提高;切实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工程;更加关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制度设计和服务监管,为劳动者晚年幸福生活创造条件;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进一步落到实处,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幸福指数;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地,下大力抓好富民产业培育,增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积极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行业、区域收入差距,确保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责编: 陶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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